央视网消息: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,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涉嫌受贿、行贿、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,分别由湖北省赤壁市监察委员会、赤壁市公安局调查、侦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。近日,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信息来源:央视网 | 2023年08月02日/2023/08/02/
一、简单的内容,丰富的信息量
「李铁被公诉」引发了一定的关注度,毕竟自从李铁落马以来,围绕「足协高层」的风暴就一直没有停息过,一个又一个官员陆续被捕,进去的人都能组一支球队了。
不过,该新闻在舆论场上的关注度也并不太高——毕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有太多多有趣或者吸引眼球的事情了。
问题来了:作为公考生的你,也觉得这条新闻不重要吗?
(资料图片)
相信各位小伙伴不会掉以轻心,因为聪明的你应该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点,那就是:
李铁被公诉的5个罪名中,有几个比较常见,有几个则比较冷门——而「冷门罪名」很可能就是考查重点。
考查「常见知识点中的冷门」知识点是、「常识判断」板块的出题者特别喜欢用的思路。
以「李铁被公诉」这个新闻为例,「热门」的知识点就是受贿罪、行贿罪。一个中国人哪怕一辈子不参加公考,也大概知道「受贿、行贿」是什么意思;但其他几个罪名,就比较冷门了。
二、常见罪名与「冷门罪名」
李铁涉嫌的个罪名中,受贿、行贿相对比较常见,大家也比较熟悉——至少新闻联播中,经常看到。
而「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」都比较冷门,而且这几个罪名看上去就比较复杂。
能不能从中意识到「考点」,尤其是「易错考点」,往往就决定着考场上能否作对。
上述5个罪名再加上和「单位行贿罪」相关的「单位受贿罪」「对单位行贿罪」,共有7项。
单从字面上似乎也能大致上述罪名的含义,但很容易「一知半解」,这是非常危险的——出题者很容易利用这种心理来设置陷阱。
为此,大家最好是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知识点。直接网络搜索即可:
①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实施索取他人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从而构成的犯罪。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实施给予国家工作人员、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,从而构成犯罪的。③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,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④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,或者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、手续费,情节严重的⑤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以财物,或者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行为。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⑦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这7项罪名,如果单独死记硬背的话,恐怕没那么容易记住。但放在一起对比,就会很清晰地发现它们的区别,从而抓住要点。
不难看出以下3个规律:
一、「受贿」和「行贿」是一一对应的二、「行贿罪、受贿罪」其实是简写三、主体不同是罪名不同的核心区别
这6条罪名中最明显的规律就是「受贿」和「行贿」的一一对应,在主体相同的情况下,作出受贿行为的就是受贿罪,作出行贿行为的就是行贿罪。
主体是单位→单位受贿罪/对单位行贿罪主体是「吃国家饭」的个人→(国家工作人员)受贿罪/(对国家工作人员)行贿罪主体是「不吃国家饭」的个人→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/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方是单位,受贿方是国家工作人员→(以行贿方角度定义罪名)单位行贿罪
不难看出,这7个罪名中,最独特也最容易理解出错的,就是「单位行贿罪」了。
其他6个罪名都紧密围绕「行为主体」来对称展开,主体受贿了就叫「XX受贿罪」,对该主体行贿了就叫「XX行贿罪」。
唯有「单位行贿罪」不是以「对XX行贿」的方式命名,而是以「XX行贿」来命名,所以最容易理解错。
所以大家可以思考下:如果你是主考官,在此处如何出题可以提高难度?
答案是围绕「单位行贿罪」做文章。
「单位行贿罪」是唯一以行贿者而非受贿者的角度来定罪的罪名,因此如果了解不深的话,很可能会把它和「对单位行贿罪」「行贿罪」「单位受贿罪」弄混淆。
为了方便理解,这里还是以李铁的案件为例分析。李铁共涉嫌「受贿、行贿」类7个罪名中的5个,即:
受贿、行贿、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
接下来基于李铁经历分析上述罪名。
①(李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)受贿罪
李铁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(比如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)期间,收受他人贿赂而犯罪。
②(李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)行贿罪
李铁个人对国家工作人员(比如足协被抓走的其他高官)进行贿赂而犯罪。
③(李铁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)单位行贿罪
注意这里的「单位」并非必须有国家编制,可能是李铁之前任主教练的足球俱乐部,也可能是任国足主教练的足协。
也就是说,该罪意味着为了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,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行贿。
④(李铁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)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李铁在担任非国家工作人员(比如足球俱乐部主教练)期间,收受他人贿赂而犯罪。
⑤(李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)行贿罪
李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(比如其他足球俱乐部的成员)进行贿赂而犯罪。
李铁没涉及的罪名也有两个,即:
单位受贿罪、对单位行贿罪
即李铁没有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受贿(但是分别作为国家、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罪名),也没有对其他单位行贿(但是有对国家、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罪名)。
综上所述,只要结合「主体不同」把6个罪名分为3类,再重点理解「单位行贿罪」的定义特点,就能牢牢掌握该知识点了。
总结:
「常识判断」不仅要积极积累,还要善于积累,最好是根据新闻报道来分析出可能的考点。
以本文提到的「受贿、行贿」罪名为例,如果不是法律类专业的学生,很可能会对其不感兴趣,但作为公考生是必须关注的。报道中的5个罪名有3个较冷门,大家一定要联想到出题的可能,并针对性分类记忆。
当你能发现「单位行贿罪」是最可能考点且容易出错时,说明你对该知识点已经牢牢掌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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