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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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、视频/通讯员 粤交警
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,1月15日凌晨,江门交警设卡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形迹可疑,随即拦停检查。经抽血检测,司机谭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15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。
据交警介绍,当晚谭某跟朋友在堤西路某酒吧喝酒,喝完后独自驾车回家,行驶到江礼桥路口时,在酒精的作用下谭某看不清路口交通灯和交通标线,在左转弯的车道闯红灯右转往江会路方向行驶。
此后,谭某驾驶车辆一路缓慢地走走停停,差点撞到路边的树木,“幸好”行驶到发展小学路段时,谭某被设卡的江门交警拦截了。
据了解,江门交警发现谭某驾驶的车行驶异常,上前拦截后就闻到浓烈的酒味,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。谭某反应迟缓,下车后踉踉跄跄,已无法站稳,民警让两名辅警在两边扶着谭某走到路边接受检查。随后,民警将谭某带到鉴定机构进行抽血检测,经抽血检测,谭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15.04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
经调查,司机当晚还曾有因醉酒后无法看清交通信号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,所幸及时被交警查处,未酿成大祸。
经进一步核查,谭某曾于2020年4月1日因酒后驾驶,在蓬江区幸福新村被蓬江交警查获,此次醉驾已属于二次酒驾,谭某将面临拘留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,且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更多新闻资讯,请关注羊城派 pai.ycwb.com)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责编 | 陈倩
校对 | 朱晓明
关键词: 酒后驾驶